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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关于做好第三十四个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体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7-13 访问次数:640 责任录入: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各乡(镇)中小学,教体局直属各单位:

一年来,我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努力争做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安心教书,专心育人。为鼓励先进,表彰优秀,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三十四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4个、县级先进集体5个,获评学校校长分别评为全市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全市模范(优秀)教师20名,县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共141名,各学校分配先进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在职在岗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注重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干群关系和谐,秩序稳定,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注重师德师风和校园文化建设,教师整体素质较高;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效果明显,成果显著;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县乃至全市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存在以下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

1、上一年度有违反双办文〔2014〕4号文件精神的问题;

2、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不稳定因素。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彰显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在学校教职工目标考核中成绩优良,且具备下列条件:

1、市级先进个人:在本县教育系统任教三年以上,有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的好评。

2、县级优秀教师: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3、县级优秀班主任:教体局直属学校、各乡(镇)学校一线班主任,需有3年(含)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4、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校长、县教体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5、市、县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从县级师德先进集体和个人中评选产生。

6、参评县级先进个人必须在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职工全员考核中达到良好以上等级;推荐市级先进个人应达到优秀等级。

7、各单位推荐的县级先进个人在2017年全市中小学学科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要在60分(含)以上;推荐的市级先进个人测试成绩要在70分(含)以上(复核测试成绩)。因特殊公务而未参加考试的教师必须履行正常审批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评选:

1、任教以来,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处分(含待审查和通报人员)、近三年存在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参加考核和不计等次)的人员不得推荐市级先进个人;

2、因教育教学上的严重失误,对学校和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向学生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收受学生礼金、礼品,搞有偿补课等行为,受到上级教育部门或纪检部门查处的;

4、2015年(含)以来已获得全市模范(优秀)教师、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一般不再参加同一荣誉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要严格进行审核。

四、评选推荐原则及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群众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法进行申报。推荐时要有群众评议原始记录或测评材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会议原始记录,公示材料等备查。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发扬民主,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确保推荐人选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推敲。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领导干部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评选推荐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所下达指标的20%以内。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严格评选程序,推荐的人选要至少公示5天,无异议者方能上报。

各单位可推荐1人申报市级先进个人,由县教体局按市局下达指标数择优推荐。被推荐者不占县教体局下达预分优模指标,未被推荐者自动降为县级先进个人,占学校预分优模指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排序推荐,不得突破下达指标上报。

借调半年以上人员原则上在现借调单位参加评选。

五、奖励方式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在主要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对县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务必按以下要求上报各类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市级先进集体的学校,填写《双鸭山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要求:填报完整、真实、准确,字号和字体统一,A4纸双面打印);报《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要求:用A4纸打印,字数不低于2000字,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正文用3号仿宋)。

2、各学校要组织推荐的市级先进个人候选者填写《2018年市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3)、《全市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4)和《2018年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5),纸质版各一式一份(要求: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用A4纸打印,粘贴标准寸照,字号和字体统一);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要求:用A4纸打印,字数不低于2000字,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正文用3号仿宋)。

3、申报县级先进集体的学校需报《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打印,字数不低于1500字,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正文用3号仿宋)。

4、各单位按附件1分配名额按序填报《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6)、《县级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7),A4纸打印,纸制版一式一份上报。

以上所有材料务于2018年7月17日之前上报县教体局人事股,上报纸制版同时报电子版(以单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电子邮箱:rhjyjrsg@163.com。

附件:1、2018年先进个人奖励数额分配表

         2、双鸭山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3、2018年市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名册

         4、全市模范教师、模范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5、2018年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6、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览表

         7、县级先进个人申报表

饶河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饶教体字[2018]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