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18]28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给我县第一批砍块资金604万元。资金下达后县政府主管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深入到各乡镇认真调研,根据精准扶贫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公选、行政村申报、乡政府和扶贫办审核、县政府批准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决定安排165.4万元为大通河乡的1个村修建水泥路和涵洞,安排338.9万元为五林洞镇的1个村修建水泥路、路边沟及桥涵,安排88.4万元为饶河镇的1个村修建路边沟及涵洞,安排6万元作为项目管理费,安排5.3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现将资金分配及项目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2月2日-2月8日。项目明细见附表。
饶河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