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我委会同有关方面对2006年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53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5日。公众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drc.gov.cn),进入首页“意见征求”专栏,点击“《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2.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