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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住建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3-29 访问次数:326 责任录入: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乡镇(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开县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四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统计期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根据双鸭山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饶河县住建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饶河县住建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了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措施,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局工作安排,结合上级部署,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形势分析会,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分析评议,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建立起及时发现、及时提出、及时研究、及时决定需要实行公开的政务和业务事项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形式不断改进、效果不断提高。明确增加了关于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逐步实现从原来静态的政府信息公开向动态的政务过程公开转变,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

(二)做好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

一是决策公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公开,例如物业进驻小区、平房置换楼房、泥草房改造等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前,由各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进行民意调查,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措施出台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本地、本单位传达贯彻情况,具体的落实措施、实施决策中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完善决策的建议;二是执行公开方面。对于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进行公开,加大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三是管理公开方面。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对应相关类别的公开项目明确公开的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单位。四是服务公开方面。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公开:如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流程图、办事表格及填表式样、办事结果、服务承诺、违诺处理、政务投诉渠道、以及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政策法规名称、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标情况等。

县住建局行政公开明细表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农村泥草房改造。按照《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将按照“三最”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兼顾一般贫困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每户改造房屋都需乡镇组织人员现场鉴定,未鉴定的不能参与改造。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需公示),整村推进村必须召开改造户会议(改造户会议应以改造户户代表的方式举行,乡镇主管领导、乡建助理必须全程参加,并向改造户逐条讲明政策),乡(镇)审核必须对改造农户入村入户逐一审核认定(需公示)。同时,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县乡两部举报电话,在验收环节,由乡镇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逐户验收(需公示),县住建、财政、发改、民政四部门进行抽查,特困户,民政部门查验相关证件,无证特殊贫困类型开据有关证明,并实行张贴公示、广播公示。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2017年我县采用了平房置换的方式进行棚户区改造,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进行房屋置换工作前先将置换方案进行公示,由房产处协调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逐户摸底调查,将调查意见反馈至住建局后进行调整并再次公示。房屋置换信息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电视台、住建局分别进行公示,房源选择用抽签的形式进行,整个分配过程保证公开透明。

(四)形式多样,多渠道实施政务公开

一是在住建局一楼设置对外政务公开大屏幕,将主要职责、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对外公开,并将机关内部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计生情况等向局干部职工定期公开,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住建局职能职责、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服务承诺、违诺处理、政务投诉渠道、以及涉及本部门的主要政策法规名称、行政执法等资料对外公开,并接受网上审批及监督。三是受条件限制,局政务公开栏仅能公开部分信息,因此,县住建局将局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流程图等印制成办事明白卡,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还印制了便民服务手册,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流程图、办公热线等以更详尽的形式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有一个更深入直观的认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利用饶河县电视台、关注饶河微信平台、标语等方式公开宣传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使其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对正在实施的和每年新颁布的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和宣传。五是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改更新。坚持每年一次的全面修改完善和更新以及结合行政审批政策的变化及时修改更新公开内容。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共召开政策宣讲会、听证会等6场,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信息共30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近20条。全局电子显示屏1块,全年共更新发布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包括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递交等方式,及时回复率100%。我局对收到的所有申请均按规定认真办理,对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的申请,也已及时向申请人做出解释说明。

(三)因单位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单位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县住建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0件、人大提案6件,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民生服务方面提案比重较大,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一贯高度重视。接到提案后,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及时对提案办理任务进行了二次分解,责成所属相关科室和各二级单位进行认真办理落实。承办科室加强了对办理过程的组织、督促和协调,以及与委员们保持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办理工作进度,认真抓好提案办理落实。经过努力,2017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理完结并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

 

 

2017年县住建局人大代表提交数量明细表

      (五)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向申请人免费提供所需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住建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未够广泛,内容未够深化。三是群众对住建局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反馈不及时。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继续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谁公开、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度,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强培训和教育,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以适应政务公开的需要。

(二)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成果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不断地进行总结和完善。县住建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充实公开的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优化政务公开形式。继续借助县政府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将局的主要职能、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规章制度,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形式

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政务公开配套的规章制度,尤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投诉处理、违规处罚、考核奖惩和安全保密审查等办法,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饶河县住建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