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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政协办 作者:县政协经济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2-25 访问次数:894 责任录入:sysrhx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逐步提高,老年人养老问题尤为突出。社会养老服务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建设幸福饶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县老龄人口急剧增多,社会对养老需求的急剧增加,如何加快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事业,日渐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现状

目前,我县总人口15万人,县辖4镇5乡79个行政村,境内有5个农垦国营农场,11个森工林场。县属(不含农林场)人口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人1.3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6.25%,预计到2020年我县老年人口将突破3万人。我县现有集敬老院、光荣院和福利院“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中心和西丰镇幸福院各1所,供养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仅百余人;社区养老方面仅有2个社区开展了日间照料工作,日照料老人20人左右;居家养老(无证)4所,收养老人20余人。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较好地满足了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政府主导,多方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我县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县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建设。我县于2015年开始筹划的总投资1600万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楼项目已完成,预计2018年年初可投入使用,届时,将有效解决我县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特困老人的供养难题。为发展我县老年服务产业,充分利用地缘、民族、红色、自然风光、生态环境、特色养生保健等资源优势和土地、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目前已完成非营利性养老用地审批,现正积极对外宣传,联络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注资,开发建设集休闲、保健于一体的老年公寓,如果引资成功,老年公寓与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楼建设工程共占地22428.9平方米,建筑面积24077.81平方米,床位数达600张,可使我县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助推我县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

(二)落实政策,建立机制,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基本保障。
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老人的社会保障工作,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按照《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和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黑民办[2016]162号)文件精神,将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720元/年、4704元/年。截至目前,全县保障五保集中供养66户67人,分散供养99户107人,发放供养资金96.29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落实了失能、半失能老年人100元/月、50元/月的补贴标准,并对享受低保政策的每月加发50元。截止目前,全县保障失能、半失能贫困老人285人,发放护理补贴19.87万元;落实了9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100元/月。截止目前,全县保障90岁以上高龄老人77人,发放生活补贴8.7万元。三是推行了分类施保,为低保户中年龄在80-90岁老人每月加发100元。截止目前,共为338名城乡低保老人加发低保金10.14万元。

(三)加大力度,增加覆盖,抓好基层老年组织文化建设。近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养老服务体系以机构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老年文化生活逐步提高。全县共有老年人活动中心(室)和活动场地84个。2012年至今为全县820多名高龄、空巢、孤独等老人提供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法律维权等多种服务,并在社区组建了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的多个助老服务队伍,多次开展为老年人洗衣、做饭、送衣、送物、代购等为老服务。此外,建立了社区老人健康档案,开展了社区老人家庭医生式服务。各类老年群众组织在老年人参与社会中发挥重要载体作用,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渐浓厚,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但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目前,我县户均规模3.17人。随着家庭规模的萎缩,子女数量的减少,老年人能够得到的家庭养老服务逐渐减少。与此同时,随着现代社会竞争的激烈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大部分子女难以留在父母身边,无暇也无力对老年人进行很好的照顾,老人留守家中的“空巢”现象日益普遍。据调查,“空巢”老人已占到了我县老年人的近8.6%。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经济社会的转型使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格局面临解体。

(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不够完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长期以来,由于机制的原因,公办养老机构总体上规模不大、床位少,服务能力有限。服务目标人群主要是优抚、“五保”特困老人等传统意义上的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服务内容主要是为老人提供吃、住和看护,医疗保健、康复健身等服务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难以运作,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我县还没有一家注册的民办养老机构。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较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居家养老的老人为服务对象,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是解决家庭日间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重要平台。但由于受资金投入人员场地等因素的影响,社区资源没有充分利用。

(三)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全县2所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近30人,特别是护理员年龄大,学历低,没有专业技能,谈不上专职护理。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于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不足。二是社区低偿和志愿服务人员少,现有志愿服务活动常常具有阶段性、临时性的特点,缺乏长期运行的制度保证。三是后继乏人。一方面由于老年人护理工作脏、累,且责任大,一般人不愿从事并且看不起这个职业;另一方面社会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偏低,每月工资1000—1500元不等,致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四)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存在矛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的数量不断增加,层次不断提高。在有选择机构养老意愿的老人中,除自我保障和支付能力较弱的老人外,大多数老人不仅要求养老机构能满足基本的吃住,而且还要求满足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生活等配套服务。而我县现有养老机构在配套设施以及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与老年人需求层次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致使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出现了结构性矛盾。

四、主要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科学规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完善领导机制,政府要把养老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要从宏观规划、管理、舆论宣传、政策制定、资金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综合考虑土地、交通等因素,在社区建设、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建设中预留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房屋,为社会化养老拓展足够的空间。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二)实施多元化养老模式,形成相互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我县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内容标准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要依托我县丰富的旅游、绿色、生态和区位优势,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异地养生”、“候鸟式养老小镇”等养老模式,大力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制、个人承包等形式举办养老机构。要采取“公建民营”、“自建自管”、“民办公助”、“政府购买”的方法,形成养老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缓解政府财力投入不足与社会日益增长的老年福利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繁荣养老服务和产品消费市场,发展饶河养老产业,带动饶河地方经济发展。

(三)切实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以社区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立老人服务热线、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等信息沟通求助渠道。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创办家庭护理院、托老所,探索成立养老服务公司,为居住在社区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将社区互助与提供有偿服务结合起来。要将居家养老服务扶持资金列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给予乡镇、社区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要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家、社会组织、个人等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养老机构,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要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扶持,优先审批新办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同时要对非营利性和民营企业投资的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在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减免,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
(五)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人员素质。要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按照规定配备养老机构服务、护理、医疗等人员。要落实工资待遇,并为其办理各项保险,提供社会保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要加强协调配合,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益性服务岗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让更多的人员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要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倡导社会各界志愿者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结对活动,建立起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群体。要鼓励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鼓励健康老人、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努力形成以专业人员为骨干、服务从业人员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
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增强全社会对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广泛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要采取多种方法,丰富老龄人群精神文化生活,为其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通过建立以老年大学为龙头,社区为基础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此外,还应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帮扶空巢老人、敬老典型评比、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等,大兴孝道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