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优惠政策
来源:扶贫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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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就医“两免三减”政策。贫困人员在本县县级医疗机构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诊察费。减收住院床位费20%,大型仪器检查费及介入治疗费减收10%。
2、县内所有医疗机构均设立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就诊、转诊绿色通道,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计算”制度。
3、贫困人员可享受每年1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4、为贫困人员免费建立规范化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实行签约健康管理,健康随访次数每年不少于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