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持二代残疾人证低保户和一级二级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残疾人,向户口所在乡镇、社区提出申请,按流程审核发放。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含未持证残疾儿童)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包括:0-6岁脑瘫、0-6岁肢体矫治手术、0-6岁孤独症儿、0-6岁智力残疾、1-17岁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救助。
3、白内障复明手术(含未持证残疾人):患者或家属携带身份证于每年5月前到县残联报名。
4、残疾大学生救助项目:被本科录取的残疾大学生可到县残联报名登记,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往年救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