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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10-17 访问次数:1304 责任录入:admin


 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
 

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成立简介

2014年11月19日,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成立大会在饶河县电业局会议室召开,到会参加人数达70余人,会议首先由舞蹈协会会长宋瑛致辞,做筹备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体育舞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了《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章程》,并聘请退休老干部姚忠晋担当名誉会长。

体育舞蹈项目是一项集健与美于一体,受广大市民喜爱又踊跃参与的体育健身项目,近年来在县领导、县教育体育局的大力支持下,群众参与度有了明显提高,体育舞蹈运动项目欣欣向荣。新的征程即将开启,协会今后要加强体育舞蹈的研究和探讨,积极开展交流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乘势而上,乘势而为,尽心、尽力、尽责地做好协会工作,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饶河体育舞蹈事业的发展再创辉煌。
 



指导思想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动体育舞蹈技术的普及和提高,活跃体育舞蹈爱好者的文化生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是我县体育舞蹈爱好者自发组织创立的群众性团体,经饶河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成立,为保证协会的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二、协会宗旨:强身健体,增进友谊。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动体育技术的普及和提高,活跃体育爱好者文化生活。
三、本体育舞蹈协会坚决拥护上级部门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四、本协会接受饶河县教育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员
五、凡承认本章程,对体育舞蹈有兴趣者,可申请加入体育舞蹈协会并颁发会员证书。参加舞蹈班的学习。
六、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和被选举成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的权利 。
2、参加协会各种活动,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
3、有监督会长、副会长言行以及向其提出改进建议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自由。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本章程、服务于有关部门的领导。
2、认真对待舞蹈培训,认真学习体育舞蹈及相关理论。
3、维护舞蹈协会的名誉,团结会友。
4、未经组织人批准,不得任何会员以体育舞蹈协会的名誉进行演出及参加各种活动。

第三章 机构设置
八、设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
九、协会设财务部(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十、干部的产生
1、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的产生:由发起人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以民主选举的形式产生。
2、各部负责人的产生,由责任会长以及副会长研究决定。
十一、干部的基本工作
1、会长的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负责协会具体工作。
2、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四章 部门(总则)
十二、成员均热爱体育舞蹈,严格遵守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十三、必须认真对待每次演出及比赛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十四、本会由县有关部门提供场所。
十五、本会经费来源:自筹资金。
十六、本会经费必须用于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 协会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十七、本会如果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于本会相关的事业。

本章程自2014年11月1日起试行,由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负责解释。
 

 
推选通过饶河县体育舞蹈协会理事会名单

会 长:宋 瑛
副会长:闫 君 赵世昌
秘 书长:宋 瑛
副秘书长:鲁凤英 王志军 袁 志
会 计:董作涛
出纳员:贾昌红
 
县体育舞蹈协会联系方式: 宋瑛 15846840240 13504644596
 

在“饶河县首届群众文化艺术节”

   
   

   
   

舞蹈表演场

   
   
   
   
   
   

舞蹈排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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