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黑龙江省政府     双鸭山市政府

首页 政府工作部门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政府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5-10 访问次数:3470 责任录入:sysrhx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单位地址:饶河县饶河镇中央南路3号

二、联系方式:0469-5629390

三、监督热线:0469-5629390

四、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街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就业、失业基金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

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招考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六、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门人才规划、培训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研究拟订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八、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县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及人员,指导和协调政府各部门全县性奖励表彰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和提请县人大任免公务员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县行政干部管理学校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县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负责高校毕业就业指导工作;承办国家、省、市和全县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连职以下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组织实施转业干部岗前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全县养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除外)、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就业经费进行管理并实施行政监督;执行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

十三、按照省、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五、组织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政策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执行技工学校和训练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拟订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事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则及政策;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六、调控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制定企业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企业各类人员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关系。

十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八、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预测报告。

十九、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

二十、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饶河县人社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李冬

工作分工:主持人社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78567

饶河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波

联系电话:0469-5670918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工资股、福利与离退休股、考核奖惩与职位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股、考试录用与培训监督股、社会医疗保险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本战线信访工作。

饶河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彬

联系电话:0469-5629387

工作分工:分管规划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与法规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就业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伤生育保险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负责本战线信访工作。

六、内设机构(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

1、办公室

电话:0469-5629390

工作职责: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电、信息、保密保卫、联络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草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办督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综合配套改革和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及有关综合性调研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2、规划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电话:0469-5623661

工作职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执行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并实施监督;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3、工资股

电话:0469-5623892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制度和标准及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县工资工作;建立和完善个人工资数据库;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负责中省直驻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实旅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4、福利与离退休股

电话:0469-5623892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有关福利政策、法规;负责贯彻国家制定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法规及相应待遇的审批;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退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和因病进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负责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退(离)休人员有关政策;负责全县退(离)休人员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退休老干部经济活动和文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全县各部门退(离)休干部福利待遇落实情况。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0469-5622453

工作职责: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制度;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标准,对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申报工作;综合管理农民职称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库的建设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教育规划、政策并组织要施;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及(专业)梯队建设工作;组织有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申报、考核及晋升工作;负责企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负责技师、高级技师申报工作,制定我县技工学校和就业培训中心以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没。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工作,选拔和推荐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及对专家的有关奖励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年度计划,申报国家级、省级引智计划项目,协调、监督项目实施情况;负责与国外科技协会的科技交流项目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管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拟订年度智力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年度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工作经验交流和引智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引智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

6、考试录用与培训监督股

电话:0469-5629390

工作职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实施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评估办法;指导协调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县行政干部管理学校的公务员培训工作;贯彻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

7、考核奖惩与职位管理股

电话:0469-5629390

工作职责: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制度;拟定县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人员,指导和协调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奖励表彰工作;代表县政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和提请县人大任免公务员的具体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政策研究,负责贯彻并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拟订县政府机关公务员股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落实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调配工作;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工作。

8、社会保险股

电话:0469-5629890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和待遇审核工作,并进行工伤事故调查核实;组织落实工伤保险储备金的筹集与使用方法;审核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承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伤保险基本政策,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工作。实施医疗、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有关的配套政策,落实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落实医疗、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制定全县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政策:制定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政策、规划;负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审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和基金征缴政策,审核本县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享受条件、给付标准,完善参保人员离退休政策及工龄、缴费年限计算政策;监督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个人帐户管理政策;审核死亡职工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和给付标准;负责参保人员的离退休网上审批的权限控制工作;负责参保人员按年薪办法计发离退休待遇的核定、核发、监督、指导以及报批;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综合指导全县农保工作,按照省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进行组织实施新农保开展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基金运营管理办法、筹集、实施监管;指导监督农保基金收缴、待遇审核、给付等业务工作。

9、劳动关系与法规股

电话:0469-5629890

工作职责:审核企业劳动力定额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办法,审核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及指导对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的特殊劳动保护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各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挎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组织守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企县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集体企业关停、破产、改制重组方案审核、劳动关系解除;牵头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考核,对重大行政处罚审核、听证;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律知识培训、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承办法律事务。

10、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股

电话:0469-5623892

工作职责:拟订全县人才开发和流动政策,指导全县人才开发和流动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招考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和人员调配事宜;承办中省直在饶机关、事业单位从饶外调配人员事宜;负责承办国家和省、市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提出国家、省、市和县急需并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及县外机构和组织在我县境内开展人力资源活动的审批和监管;负责县内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发展状况、人力资源交流情况的统计发布。

11、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电话:0469-5622349

工作职责:制定全县城乡就业规划和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劳动力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负责全县劳动力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拟订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和基本政策;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国家标准,组织执行国家制定颁布的相关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申报、考核及晋升工作;负责企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负责技师、高级技师申报工作,制定我县技工学校和就业培训中心以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