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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政府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5-10 访问次数:2862 责任录入:sysrhx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单位地址:饶河县和平街100号

二、联系方式:0469-6151230

三、监督热线:0469-6151230

四、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本县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政策及相关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定额,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法规,指导和监督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统筹制定全县工程设计、施工队伍发展规划、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3、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及种类小区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县内区域规划、归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4、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城镇道路桥涵、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主管全县景区、综合管理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5、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城市的住宅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住房制度改革。

6、组织指导全县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农民住房建设,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7、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使用意见,提出项目实施计划,指导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使用;管理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参与全县重点土建工程检查验收。

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饶河县住建局局党委书记局长 柴锋

工作分工: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469-6151211

饶河县住建局常务副局长 赵雪东

工作分工:负责常务工作。分管办公室、人秘股、财务室、规划管理处、城镇建设管理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站,并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469-6151202

饶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屋征收办主任 陈永胜

工作分工:分管房屋征收办、物业管理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乡建办工作,并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469-6151221

饶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房产处主任 朱李伟

工作分工:分管房产处、三供两治工作,并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22649

饶河县环卫局局长 纪俊海

工作分工:负责市容环卫工作。分管市容环卫处,并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29428

饶河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张明伟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纪检、全局信访协调工作。分管污水处理厂工作,并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0469-6151235

六、内设机构(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

1、饶河县规划处

电话:0469-6151223

工作职责:制定本行政区内实施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并且负责组织实施。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察、城市建设档案、城市雕塑、城市规划的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人才开发。

2、饶河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电话:0469-6151203

工作职责:负责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具体分为道路维修与建设管理、桥涵维修与建设管理、明沟排水修建与管理、路灯维修与建设管理,液化气管理,对县域内液化气站及燃气市场销售行业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给排水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饶河镇内给排水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给排水设施的维护、监督和检查。进行排水接入审查管理,负责收缴地下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3、饶河县房地产管理处

电话:0469-5622649

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房屋产权管理、房屋预销售、产权交易市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县房改办管理等日常工作。

4、饶河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电话:0469-5629428

工作职责:实施对城市规划、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进行监察;负责白色路面清扫,垃圾清理,冬季清雪。贯彻执行爱国卫生政策,制定规划、措施。指导、协调爱国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宣传组织全社会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进行社会卫生监督、效果评价,制定各项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办法,组织开展监察评比活动,进行表彰命名和批评、处罚。完成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5、饶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电话:0469-5663002

工作职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市容环境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规定中的对占道经营、场外经营、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规定中的对侵占人行道路及支巷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房产行政管理规定中对房屋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装修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6、饶河县物业管理中心

电话:0469-6151214

工作职责:负责办理物业企业资质;负责物业企业资质升级工作;负责物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负责依据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细则》、《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组织物业人员培训;负责物业服务小区监督指导;负责物业方面的投诉处理;负责外地入县物业企业备案;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负责前期物业投标管理;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供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供热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报导全县供热生产、热费收缴、供热质量和服务;负责组织供热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登记,对供热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损坏供热设施、擅自并撤网、无正当理由拒不开栓和限热停热以及窃热盗煤等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负责研究制定供热保障政策,组织确定补贴对象,范围,审核供热补贴资金的发放;负责推进供热科技进步,推广供热先进技术,加快科技供暖步伐;负责监督落实“五不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严把热费收缴关;负责组织县政府有关供热宣传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供热工作的其它事项。

7、饶河县乡村建设办公室

电话:0469-6151221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农村住房建设重点是草泥房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8、饶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

电话:0469-6151209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县建设局的委托,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掌握和发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负责区域内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制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参与建设工程中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有权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时停止施工等强制性措施;根据县建设局的委托,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按有关规定作为企业不良记录予以上报;受理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举、控告和投诉,负责重大安全事故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饶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0469-6151205

工作职责:对责任主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和有关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的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委托时限实施行政处罚;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随时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及建筑经济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前期核算工作;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与利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收缴、管理和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施墙改监察,处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