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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来源:政府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5-10 访问次数:1479 责任录入:sysrhx


饶河县林业局

一、单位地址:饶河县饶河镇正阳北路4号

二、联系方式:0469-5622517

三、监督热线:0469-5627830

四、邮箱:sysrhxlyj@163.com

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林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以及与林业有关的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度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上级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四)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管理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全县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负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初审报批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森林资源保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及装备建设,监督、协调、查处林业案件。

(六)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签发省内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七)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工作,监督管理种苗运输工作。

(八)负责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指导监督封沙育林、更新造林工作;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产业工作。

(九)监督管理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国有林业资产;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建设项目。

(十)指导各类商品林(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防护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管护。

(十一)组织实施林业行业的有关规程、标准;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及教育工作。

(十二)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领导分工

书记:关明岐

电话:5669909

分管工作:主持林业党委全面工作

局长:孙艳峰

电话:5623646

分管工作: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主管计划、财务、审计、人事、劳资工作

副局长:薛淮誉

分管工作:常务、办公室、信访、资源、造林绿化、丰产林、科技推广乡镇林业站和经销处。

副局长:柴文志

分管工作:森林防火、统计、生产经营、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林木种苗、安全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长:邹建峰

分管工作:林政、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木材检查站等工作

防火办主任:刘春生

分管工作:产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绿化办主任:王铁兵

分管工作:宣传、文明建设、政法综合治理、绿化、义务植树。

七、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会议组织、信访接待、资产管理及人秘、人事等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年度林业工作目标制订与考核工作;负责编报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草案);按有关规定及时收缴林业基金;负责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拔付及使用的检查监督工作;指导林业自有资金和各项贷款的使用管理;审核林业生产、事业资金和贷款计划;负责财务决算和控购商品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基层内审业务。

电话:5622517

县绿化办

负责全县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同时建立奖惩制度,定期督促检查。

电话:5623522

造林工作总站(退耕办、三北办、亚行造林项目办)

贯彻执行国家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法规规程;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速生丰产林工程建设工作;审批造林绿化和集体、个人木材采伐规划设计,检查造林绿化和集体、个人采伐伐区作业质量;指导监督封山育林和更新造林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应用工作;提供林业科学技术和林业科技信息服务工作。

电话:5626285

森林资源办公室(林政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组织指导和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林权争议;依法对占用、征用林地进行初审和监督检查,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建立档案、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的二类经理清查的指导及汇总;组织编制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组织指导划定防护林、用材林、特种用途林、经济林、薪炭林工作。负责国家关于林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木材运输证管理、审批发放工作;负责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林政稽查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国家、省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负责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猎捕、运输、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审批和省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初审报批工作。

电话:5628306

生产经营办公室(种苗站、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办公室)

贯彻执行营林生产、林木采伐、森林抚育、调查设计等林业生产技术规程;负责国营林场森林采伐设计和伐区管理、森林管护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指导检查国营林场造林、育苗、采伐、森林管护等各项生产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种苗管理。

电话:5627681

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指导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培训、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扑灭森林火灾的调度指挥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电话:5620119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负责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计划和方案的制定、落实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林木种苗及木材的检疫等工作。

电话:5678189

森林公安局

检查指导、综合协调林业案件查处和森林资源保卫工作;组织指导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协调和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在以上职能基础上,还具有刑事侦察、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进行治安处罚和独立办案等职责,管辖范围和执法权限按照黑林联发〔2001〕79号文件执行。

电话:5622359

乡(镇)林业工作站

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管理;大力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电话:5626285

木材检查站

依法对过往运输木材车辆进行检查,制止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受林业局委托,依法对违法运输木材车辆进行扣押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