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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来源:政府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5-10 访问次数:1581 责任录入:sysrhx


饶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一、单位地址: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街6-14号

二、联系方式:0469-5631160

三、监督热线:0469-5631160

四、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市制定的有关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和规章,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和文艺宣传导向。

(二)贯彻实施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改革,编制并实施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文化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组织实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济政策;规划和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设施建设。

(三)负责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全县舞台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地域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和指导全县重大文化活动。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资格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五)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依法管理重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管理博物馆事业。

(六)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推进图书共享工程建设。

(七)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指导文化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与实施。

(八)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组织实施全县的“打黄扫非”集中行动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

(九)参与全县对外文化交流联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法规,代表县政府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制定并实施文化交流项目计划。

(十)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工

局长:刘润佳,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2761613555032655

副局长:康宏伟,分管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管理所工作,协助局长管理全局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13945790898

副局长:李志,分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化馆、博物馆工作,协助局长管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13504855008

工会主席:王萍,分管工会工作。

联系电话:13329332565

六、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局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文化系统的各种规章建设,监督催办所属单位的工作进程,负责机关全体人员的考勤工作,负责机关职工的福利生活;负责固定资产(包括车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信访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分类、清缴、消除、归档、立卷和管理。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初审、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局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31160

(二)技术出版管理股

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性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审核、汇总局属各单位的技术业务工作计划和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计划;负责局属各单位的科研、技术革新工作的审核,并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上报工作;负责本地区从事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施工资格审核。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播出与放映,指导本行政区域农村有线广播网络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线电视节目和卫星节目传输;指导和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指导、扶持动漫产业等文化产业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资格审核与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办理本行政区域内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联系电话:0469-5631160

(三)文化艺术股

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和博物馆、图书馆、业务建设,组织实施文、博、图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图书共享工程建设。综合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政策、法规,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协调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研究指导文化艺术改革工作;指导局直属文化馆、文工团、戏剧创作等业务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等大型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对外文化合作、交流工作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469-5631160

(四)财务股

负责制定局属事业单位经费年度使用计划和财会、基建、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和收缴预算外各项资金;负责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理及账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局财务报表和财产分析报告及财务预算决算。

联系电话:0469-563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