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黑龙江省政府     双鸭山市政府

首页 政府工作部门 正文 财政局

财政局

来源:政府办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05-10 访问次数:2816 责任录入:sysrhx


饶河县财政局

一、单位地址:饶河县饶河镇通江街94号

二、联系方式:0469-5623858

三、监督热线:0469-5627404

四、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政府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并组织预算执行分析及其各类报表;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管理,综合运用地方财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四)参与提出地方税政政策建议,与县地方税务局共同审议上报;根据全县预算安排,参与确定年度地方税收计划;提出地方所得税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五)管理全县财政公共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六)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县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负责管理科技三项费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监督和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执行国家、省颁布和拟订本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制县级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拟订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等工作;负责指导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财产评估业务。
  (八)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地方金融、国家债务、证券及彩票政策;办理和监督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以及融资租赁特定贷款转贷业务。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定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培训财务人员;参与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进行稽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工作。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制定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负责财政调研、财政信息、财政文告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完成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财政局党总支书记

工作分工:主管党务工作,分管妇联、团委、工会。

财政局局长李乐民

工作分工: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预算股、国库股、罚没收支管理检查站、经贸股、企业股、会计股。

财政局副局长王淑娟

工作分工:分管预决算审查室、农业股、乡镇股、乡镇管理办公室、法规税政股、采购办。

财政局副局长宋立新

工作分工:代管纪检、信访。分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票据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站。

财政局总会计师舒红光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国库股、预算股。

财政局主任科员徐勇

分管经济建设股、综合股、社会保障股。

财政局主任科员王宏伟

工作分工:代管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采购中心、资产评估股,协助局长管理经贸股、企业股。

财政局纪检员薛琳

工作分工:主管纪检工作,协管国库支付中心,会计股。

六、内设机构(科室)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   电话:0469-5623858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报告和重要文件;管理综合调研、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新闻发布;参与财政政策研究;负责落实督办、检查、反馈领导交办工作;协调各科室间有关事宜,负责财政文告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及干部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 电话:0469-5623768

工作职责:研究财政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研究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对财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和预测,评价主要财政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拟定财政体制改革规划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参与住房、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度调整改革的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审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制定;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监管;拟订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监督彩票发行。

(三)法规税政股电话:0469-565631311

工作职责:协调地方财政、税收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立法草案的审议上报工作;审议地方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参与制定地方财税政策;承担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参与管理地方政府赔偿经费的管理;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建议;组织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参与研究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及其实施方案;提出税制改革、税种税率调整、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税费改革工作;参与提出灾害性税收减免补助指标事项;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调查票据,全县税源动态情况。

(四)预算股  电话:0469-5622543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和汇总乡(镇)预决算;参与全县宏观决策和财税政策的制定;负责全县及县本级预算收支的管理,参与制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编制县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减事宜;提出灾害性税收减免补助指标的建议;负责制定县对乡镇财政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代县政府起草全县及县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报告,监督、分析、汇总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人大的咨询监督;承担与县人大经济办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五)国库股  电话:0469-5622915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全县国库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负责全县财政资金的调度和预算内外收支会计结算;审核、汇总、批复县本级部门决算,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县级财政在各银行开设的帐户;组织和协调国债发行、兑付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管理全县工资统发。

(六)行政政法股  电话:0469-5622969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行政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制订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制定外事财务制度,负责外事经费和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的财务管理。

(七)教科文股   电话:0469-5631319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科学技术三项费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八)经济建设股  电话:0469-5631313

工作职责: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与县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自筹基本建设资金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负责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查;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制定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参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监督城市维护费的使用,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支出指标;对资金使用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九)经贸股  电话:0469-5631316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粮食、食糖、猪肉、化肥等专项储备资金,粮食、副食品风险基金、粮油价差补贴、军粮价差补贴和粮食简易建筑费、粮食转向经营资金等政策性补贴和专项支出;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企业股  电话:0469-5631316

工作职责: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和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国有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工业、交通、商业、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境外、外商投资、旅游等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转让;负责县直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发展全县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并实施监管;负责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负责企业技术改造、亏损补贴、税收返还、贷款贴息的指标管理及资金的追踪问效;归口监督管理县直企业下岗职工补助资金使用;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项改革工作并相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农业股   电话:0469-5623816

工作职责: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拟订农业财务制度,管理农业企业、事业财务;负责国有农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资产管理;管理农业特大灾害、防汛抗旱等补助费和支农专项资(基)金;管理财政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管理县直农口部门事业经费,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制定农口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参与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管理分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二)社会保障股  电话:0469-5623904

工作职责:参与管理县直卫生(含卫生、中医、药品监管、公费医疗)、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分管部门行业发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基金、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十三)乡镇股    电话:0469-5631308

工作职责:研究和制定全县乡镇财政建设规划,制定乡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十四)会计管理股   电话:0469-5623908

工作职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性会计管理法规、制度;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受人社部门委托,参与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的培训工作;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管理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县会计帐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点工作;负责管理会计学会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五)饶河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469-5631300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政策、制度和办法。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审定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和中介机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负责小汽车定编和审批。

(十六)资产评估股(绩效评价办公室)电话:0469-5631305

工作职责:确认全县性评估机构资格;核准、报请评估中介机构执业资格;按规定对国有资产及国家、省、县投资企业、评估项目进行立项、确认管理。拟订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部署检查;推进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七)采购中心电话:0469-5622748

工作职责: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审定供应商业务代理资格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十八)乡镇办公室   电话:0469-5631308

工作职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调整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农民补贴核发,村级资金监督管理。

(十九)罚没站电话:0469-5631311

工作职责:对执行收罚单位,部门罚款和罚没物资管理和监督。

(二十)财政核审中心  电话:0469-5631310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监督检查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财政收入的收缴、划分、留解、退付和资金的拨付情况;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银行账户开立、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政府债务的举措、担保、使用、偿还和效益情况;监督检查财政内部机构和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单位财政会计制度执行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及执业质量情况。

(二十一)预决算审查室  电话:5631312

工作职责: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对投资跟踪问效、审查工程进度。

(二十二) 票据股   电话:5631302

工作职责: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集资票据及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的发放、收缴、销毁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单位的资格年审工作,会同物价部门发放《收费许可证》,并依据《收费许可证》发放《票据准购证》;监督和指导县、区财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的业务工作。

(二十三)信息站   电话:5623284

工作职责:负责财政系统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财、税、库、行公共财政收支网络、财政工资统发网络及网络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负责财政干部计算机应用培训。

(二十四)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电话:5623382

工作职责: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国库股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统发工资账户等,管理各预算单位预留印鉴;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收支流水业务;定期与银行、预算单位对账;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负责全县县直单位工资统发工作。及时支付工资统发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