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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佳河自然保护区管护情况的视察报告

来源:县政协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7-30 访问次数:12089 责任录入:wlz


县委、县政府: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大佳河自然保护区总体情况,合理有效地促进湿地保护区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切实保障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使其充分发挥惠及现代,造福于未来的作用。为此,县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祖国统一委员会于9月8日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大佳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大佳河湿地保护区申报审批过程

我县大佳河自然保护区,在2000年由县环保局提出建立“挠力河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同年2月1日县政府批准建立挠力河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又经县政府对上申报,于同年6月被批准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此湿地由环保局移交林业局管理,经林业部门的多方争取,2004年9月省政府批准该保护区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由于与挠力河北岸农垦区域的已批准的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名,故更名为大佳河自然保护区,面积由原来的16300公顷扩大到72604公顷。

2、大佳河湿地保护区面积及界限情况

大佳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共分湿地、山地两大区域。

——湿地区域

东至西丰嘴子,西止西丰镇芦源村与红旗岭农场十六队交界,南至饶西公路,北止挠力河。面积为38081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9275公顷,缓冲区面积为9357公顷,实验区面积为9449公顷。

——山地森林区

东至乌苏里江,西止通河林场与东方红林业局交界和饶西公路饶河至三人班段,南至七里沁与虎林为界,北止三人班村与饶河农场为界。面积为34523公顷。其中核心区为11471公顷,缓冲区为3665公顷,实验区为19387公顷。

3、大佳河湿地保护区资源及设施情况

(一)、湿地保护区自然资源情况

大佳河湿地保护区总面积为72604公顷。其中林地5586公顷,包括人工林110公顷,自然草原面积5490公顷,天然湿地面积2033公顷,区内大小河流50余条,均属黑龙江北系乌苏里江流域。主要河流有2条,即乌苏里江和挠力河。大小泡泽百余个,较大湖泡有南湖,莲花泡等。其余面积为耕地、村屯、道路等占地。

(二)、湿地保护区内的村屯,人口与土地资源情况

保护区涉及到全县9个乡镇,30个村屯,共计1800余户,4万余人。可耕旱田15万亩,水田5万亩。

(三)、湿地保护区内的水利设施情况

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水利建设需要,县水务局自1994年起修建挠力河堤防工程,自西丰镇到西丰嘴子林场全长45.3公里,占地面积271.8公顷。在挠力河堤防上建有14座提水泵站,与挠力河堤防配套的回水堤工程共10处。

4、大佳河自然保护区工作情况

县政府把湿地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集各相关单位进行研讨,探讨有效保护办法。

——2005年县政府在编委会上同意建立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15名编制,已上报省人事厅,目前省人事厅还没有下发批文。林业局暂将各林业站并入湿地管护站;负责湿地巡护工作。

——2006年县政府下拨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由县林业局负责完成了管护站的设置及保护区宣传牌和界桩的埋设工作。

——县政府责成湿地部门及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为依据,根据我县的客观实际,细致具体地制定了我县湿地管理办法,目前初稿已完成,只待人大会议研究通过便可实施。此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县湿地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可章可循,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县林业局及其湿地办公室在条件不完善的情况下,克服资金短缺,人员编制不到位,交通工具不具备,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困难,积极主动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查处工作,有效遏制了毁林、毁湿开荒的行为,为我县更进一步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湿地保护区面积过大与现实利益之间的矛盾

我县是农业县,大佳河湿地保护区内涵概了大面积村庄和农田,即4万多口人。村庄迁移,土地退耕还湿,将给农民带来很大的利益损失。加之近年来粮价上涨,土地价格一再飚升,使土地资源更加宝贵。大面积建设和保护大佳河湿地矛盾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县财力不足,国家又不给补贴,少量的经济补偿代替不了土地带给农民的长远利益。二是湿地范围过大突出不了重点。大面积耕地和村屯划入自然保护区内,有些正常的生产活动和工程建设受到限制,影响和制约了保护区周边的生产活动和正常发展。

2、保护区资源多部门交叉管理的矛盾

我县保护区没有明确权属,保护区内资源多部门交叉管理,增加了保护区管理阻力。例如保护区内经土地局批准开发的国有土地106740亩,其中已办证的63178亩,土地局收费没办证的43526亩。大佳河湿地在2000年2月1日被县政府批准确定为县级自然保护区,而这些土地有的是在近三年内刚刚办的土地证,甚至还有2005年签包的土地使用合同。目前持证开荒的因还没达到证内批准收费的面积而仍在继续开垦。基于这种情况,各部门自说其理,让主管部门很难办。

3、职能部门在湿地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

饶河县湿地管理局没有正式成立,暂时由林业局兼管。保护工作主要存在两方面困难:一是人力不足,县政府核准的15个编制没有财力做保证。二是财力不足,政府没有划拨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工具。使湿地主管部门想作为而无力作为。

4、历史造成的湿地破坏现象仍在继续。

原朝阳湿地是我县重点保护湿地,保护面积500亩左右,加上其它草原未开垦面积可达万亩,南至王家店北,北至渡家河口。

朝阳湿地是由原古河床演变而成,有丰富的草碳资源,县矿产办曾勘探,草炭最深地段在3.2米深,储量在1500万立方米左右。草炭资源中含较高腐质酸,特别是有珍贵的制药原料黄腐质酸,开发价值极高。近年来该湿地破坏严重,挖沟引水排放湿地开垦种田,目前湿地面积仅有五百亩,所剩无几,其中草炭资源加剧破坏,水源流失,草炭将失去原有的价值,继续下去,朝阳湿地风貌将不复存在。

三、几点建议

1、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学者从宏观、科学、长远的角度,重新整组,核定保护区面积,并围绕核心区,以三江大坝为界,编制退耕还湿五年规划。认真研究并尽快出台我县湿地管理办法,使我县在湿地管护上朝着依法行政、管护利用、开发旅游的方向有续健康发展。

2、认真解决湿地交叉管理和各司其政的问题。协调好水、土、林、草部门的利益关系,及时解决湿地权属、行政执法、管理权限等问题。引导各部门要处理好长远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转变职能,形成合力,协管齐抓。

3、应赋予湿地主管部门一定的职权,为他们开展管护工作创造条件。解决好人员配备,管护经费和必要的交通工具。在保护局没有正式下文成立之前,县政府应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为主任的湿地管理委员会,协调管理保护区内的一切事物。任何部门或个人不经管委会申报批准,都不得擅作主张,在保护区内滥批、乱开、乱建,确保核心区内的一草一木都不能再动。

4、针对历史遗留的朝阳湿地区两条排水沟渠问题,县政府应协调施工单位尽快填平,恢复原貌,切实保护好现有湿地。

5、加强区域合作,加大宣传教育和打击破坏湿地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严厉打击毁湿开荒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高我县湿地知名度。通过与农垦区域合作联手打造挠力河旅游观光胜地,乘势申报国家级大佳河湿地自然保护区。